关于我公司检验报告有效期的公告
致:各位新老客户
近段时间,我公司在郑州、新乡等地的防火卷帘工程项目展开工作时,屡次被质疑我司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不在有效期内,现就此事作出以下说明:
一、防火卷帘在2019年7月之前被定性为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需要每间隔4年进行一次产品的型式检验;3C证书为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二、2019年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9年第36号),公告取消了包括防火卷帘在内的13类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同时中国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注销了已经颁发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并对通过监督的转为自愿性认证。
三、2019年7月30日,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布:应急消评{2019}20号关于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的通知,其中2.2条明确说明:各指定检验机构不再受理涉及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委托,不再出具涉及上述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报告。
四、检验报告的有效期现在是根据自愿性认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准,同时也可以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http://www.cccf.com.cn/)上查询企业的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以及准入状态。
五、后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9年第36号)
河南金平防火卷帘门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